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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去漠北一带走过山货的镖客们只道,那东北大营坐落在森山密林之间,那块地儿的土是黑的,树有苍天高,冬天的雪足足二尺来厚。那边的汉子胡子拉碴又野蛮,想活命的爷儿们通通没少杀过人、喝过人血。庚武既能一路从大营里平安逃回来,身上又没有盘缠,靠的就是这打家劫舍和杀人越货!不然他怎么拿不出一张正经公文来?
秀荷本来就怕庚武,这下看见庚武更是躲得远远的了。
她早先其实还不信,毕竟庚武还是少爷的时候清冷又干净,怎么也想象不了胡子拉碴的模样。可是有一回她去屠宰场送酒,却亲眼看见庚武把一只野猪活活撕成了两半。
那是个打雷的阴天,天上的闪电忽明忽暗,庚武穿一身黑衣站在闪电下,两道剑眉凛凛的。修长双臂将野猪倒挂,忽然左右一扯,硕大的野猪便被他轻松甩去了屠案上——啪!喷出来一地的黑血。
他却连眉眼都不眨,拍拍袖子擦擦汗,便把旁边一碗浓黑的汤液咕噜噜灌进了嘴里。他喝得甚快,好看的喉结一耸一耸的,回头看见秀荷,竟然连碗也不藏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似乎有些错愕的样子,好像很惊讶她出现在这里。
“你……他……他们说你杀过人!”秀荷站在栅栏外,连话都说不齐整了。眼前的庚武唇角带着黑汁,看起来就似那传说中的鬼面夜叉。她想到庚武的大手还拍过自己的胸脯,他还用他喝过血的薄唇“亲”过她、蹭过她,秀荷顿时感觉整个身子都沾染了兽味,冷到不行了。
“杀人不过头点地,有甚么意思,猛兽倒是撕过不少。”庚武不明白秀荷何意,收起麻袋,随意咕哝了一句。
好了,不要再说了,果然就是这样。秀荷把酒坛子一放,转身头也不回地跑掉了。
蠢丫头,莫名其妙跑到跟前就为了说这么一句话,一天到晚脑袋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庚武嘴角勾出一抹笑弧,冷冷地泼掉瓷碗里的茶汁,走出了屠宰场。
那野猪天天扰民,乡民们合伙抓起来打死了,央自己顺路背过来。刚才不过徒手甩去案板上,怎么又和杀人扯上了?
黑茶的香气很快被雨水掩盖,可惜秀荷没有看到,秀荷以为庚武喝下去的是新杀的野猪血。
她想,一个杀过人、喝过血、撕过猛兽的男人,必然天性里藏着嗜血和残虐。还好自己看到了,不然不定还要被他清隽的外表怎样蒙蔽。
想着想着,忍不住又想起庚武长裤下那只大得吓人的硬东西。听绣娘里的新媳妇说,那东西第一回弄进去,痛得能把人撕裂。秀荷知道一个没出嫁的姑娘想这个,是一件很不对的事,但她决定,以后再也不能与庚武有半丝的牵扯。她得悬崖勒马。
“你爹我亲自找媒婆算过,你和他八字正登对。那小子刚从牢里放出来,本来我也不想把你和他配一块,那能怎么办呢?你身子都被他看过了,大晚上的又和他出去,你不想嫁给他,你不嫁给他还嫁给谁?”
老关福再念念叨叨不厌其烦的时候,秀荷便底气十足地顶了回去:“他杀过人,喝过血,当着我的面撕野猪,爹就不怕他日后打媳妇?”
老关福一愣,继而想到庚武那句“我娘倒挺喜欢她的”,便又虎虎地瞪着大眼道:“胡说,我见他看你的眼神不要太温柔!那梅二小子要是再不上门提亲,他庚武几时凑齐了聘礼,我几时就把你扫地出门!”
阿爹最近都在满世界造谣,逢人便说自己与庚家少爷八字怎么登对,庚夫人又如何地喜欢自己一双脚。福城的人暗地里都开始管秀荷叫庚武媳妇,那眼神暧昧,秀荷连门都不想出,把绣包一挎,闷声出了门。
四月末的天气,大中午太阳黄橙橙的,晚春挽着秀荷的胳膊一起去绣坊。天一热人就犯瞌睡,街心上人不多,铺子里的掌柜们打着盹儿,两个少女曼妙的身影便显得很是耀眼。
布庄老爷家的铺子在加层,庚武在房顶上搭着屋梁。
工友小黑努着嘴嬉笑暗示:“喏,喏,快看下面!”
庚武顺势往下一觑,看到秀荷着一抹藕荷色窄袖小衫,正和小姐妹挽着手儿路过,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有趣的,忽而便凑在一处悄语打闹。她走路总是端着腰骨儿,轻盈盈的。春末的衣裳薄,将那胸形勾勒得娇挺挺的,不过分大,也不过分小,他这样站在高处看她,只觉得刚好摆下一只小茶盘。庚武不由多看了一眼。
小黑挤眉弄眼的笑道:“看傻了吧?你瞧那对胸脯,嫩得诱人,揉起来可不得像搓面团一样软和?”
揉起来……
庚武动作一滞,蓦地记起那衣裳下一对儿雪一样的白与红,只觉得嗓子忽然焦渴。磨了磨唇齿,回头便踹了小黑一屁股:“管好你自己手上的活,想什么都别在爷跟前想她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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